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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内雷学院

隐私政策

按照2003年6月30日立法令第196号第13条的要求处理个人数据的信息。

根据2003年6月30日立法令第196号第13条(含个人数据保护法典),维内雷学院提供有关您提供的个人数据使用的一些信息。

A - 处理目的和方法

收集的数据的处理目的是与您和维内雷学院建立/管理专业关系所必须的(例如获取合同前信息、履行合同义务和执行合同产生的操作、管理关系的行政和操作管理等)或为了遵守您的特定请求。

我们客户的个人数据由我们适当授权的人员以手动和计算机/电信系统处理,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保密和安全规则;收集的数据保留和处理的期限严格限于达成上述目的或遵守特定法律义务所需的时间内。

B - 数据披露的性质和拒绝的后果

个人数据的披露具有自愿性质,为了使我们能够执行A)所述的操作而成为必要的。个人数据的处理,如现行法律明确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获取您的同意。

C - 沟通和披露范围

处理中的个人数据可以出于上述目的与我们的合作伙伴和外部实体沟通,这些实体由我们明确授权并代表维内雷学院执行特定功能(例如会计和财务报表维护、税务和保险合规、信函投递、收款和付款管理等),公共行政机构执行制度职能,以及以匿名形式用于统计研究目的。

D - 数据主体的权利

我们提醒您,2003年立法令第196/2003条第7条赋予数据主体以下权利:

  1. 获得确认个人数据的存在,即使尚未注册,并以可理解的形式获取;其来源、目的和处理方式的说明;适用逻辑的说明、数据控制者、处理者和可能被告知数据或以处理者或指定人员身份了解数据的人员或人员类别的身份细节;数据的更新、更正和补充、其删除、转换为匿名形式或阻止违法处理的数据;证明这些操作已通知可能被告知数据的人员;
  2. 在存在合法理由或数据用于发送广告材料、直接营销或商业通讯或进行市场研究的情况下反对处理个人数据。

为行使第7条赋予的权利,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0823 - 642011或电子邮件联系我们,地址为: info@istitutovenere.it.

E - 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的身份细节

您个人数据的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是维内雷学院。